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深化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 号)《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述职评议制度旨在推动学生会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广大同学的引领,做到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同时,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工作人员服务同学的责任感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学生会更好服务本校学生。
第三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为提交总结材料,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集中考评为现场述职汇报。
第五条 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
第六条 述职评议程序:
(一)日常考评。述职前,提交本学期工作总结材料。总结材料要根据述职评议日常考评内容,提供支撑材料,能够精准报告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项目以及存在的不足、需
要改进的方面等,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
(二)集中考评。进行现场述职汇报,述职内容要求密切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准确充实、重点突出。参评人员根据现场述职情况,综合考量述职人员进行评价打分。
(三)适度公开述职评议结果。校团委根据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情况形成最终的综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秀(100 分-85 分)、良好(85 分-70 分)、合格(70 分-60 分)、
不合格(小于60 分)四个等次。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同学和各组织的监督。
(四)不断改进述职评议方案。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改进方案,将改进措施列入下一学期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第二章 日常考评
第七条 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总分100 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60%。
(一) 政治态度方面: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10 分)
2.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
之中。(10 分)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5 分)
4.每年期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90%及以上。(5 分)
(二)道德品行方面:
1. 道德品行优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10 分)
2. 在志愿汇注册成为志愿者, 并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10 分)
(三)学习情况方面:
1. 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成绩排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专业必修课无挂科补考记录。(10 分)
2. 积极参加各类科研创新、学科竞赛等赛事,为学校赢得荣誉。(5 分)
(四)工作成效方面:
1.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人、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15 分)
2.在工作中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活动开展成效显著。(10 分)
(五)纪律作风方面: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认真执行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按时参加学生会例会,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10分)
第三章 集中考评
第八条 集中考评由参评人员结合述职人员现场述职情况,综合述职人员思想、学习、工作、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评价,总分100 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40%。
第九条 主席团述职人员得分由教师代表评分(40%)、主席团互评(30%)、工作部门负责人评分(30%)三部分构成。部门负责人述职人员得分由教师代表评分(40%)、主席团评分(30%)、部门负责人互评(30%)三部分构成。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对于综合表现优良,认真履职的各层级学生干部,可获得一定的嘉奖鼓励,如评奖评优、外派培训交流活动等可优先推荐。
第十一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可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团总支指导下,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并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学生会全权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