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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志愿者协会管理办法

时间:2020-10-09 08:09:00 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团委办公室 阅读:

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志愿者协会管理办法

为加强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服务的管理,使活动更趋规范化、专业化,使协会更好地服务他人,奉献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是在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学生群众组织,由热心于志愿者服务的优秀青年大学生组成的志愿服务团体。

第二条  协会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服务学校,奉献社会为宗旨。

第三条  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通过多层面组织和引导青年志愿者开展各项社会公益活动,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在学院中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道德意识、实践能力和奉献精神。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有参加协会会议及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提供培训的权利。

(二)会员根据协会决议精神,依法依规开展并参与活动。

(三)会员对协会的工作有提出建议与倡议并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四)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会员根据协会章程有自主举行活动、管理本社团内部事务的权利。

(六)会员有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须条件和必要保障及请求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七)接受与志愿服务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八)会员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第五条  会员的义务

(一)会员有遵守协会章程及决议、配合协会工作的义务。

(二)会员有遵守《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服从协会日常管理的义务。

(三)会员有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及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的义务。

(四)会员有确保其开展活动内容健康向上,确保活动参与者人身安全的义务。

(五)会员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六)会员参与志愿活动时长不低于20小时。

(七)会员退出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履行合理告知的义务。

第三章   协会职责

 第六条  协会负责审核志愿者申报信息,办理考核、信息登记手续。

 第七条  协会负责指导和管理各在册协会,引导各协会积极开展健康丰富的社团活动,促进各协会有序发展。

第八条  协会负责对学校各在册会员的所有活动进行考察、备案。

第九条  协会每年组织对各在册会员进行总结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协会及在协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志愿者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秘书长一名(老师兼)及各分协会负责人。

第十一条  协会下设组织部、外联部、宣传部3个部门,由会长主持指导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主要职责

(一)志愿者协会会长负责志愿者协会的一切工作,主持召开会议;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集中力量抓好各阶段的中心工作;督促并帮助各部门做好日常工作,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指导协会开展工作。

 (二)志愿者协会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指导各分管部门的工作。          

第十三条  各部门职责

(一)秘书处

主要负责日常工作、资料档案管理、文书起草、调研与内勤等工作。视情况可将人员分成若干活动组,根据具体情况实施该组职能。

(二)组织部

1.负责青年志愿者的组织发展工作;

2.组织活动实施项目化运作,活动中贯彻活动项目专人负责与活动任务分配到人原则,实行活动项目责任制;

3.指导和协调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及青年志愿者完成团组织和上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4.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青年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5.协调各直属部门之间的关系并保证各部门联系畅通;

6.全权负责协会的后勤服务工作;

7.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外联部

1.协同秘书处对活动前期策划及与相关部门联系;

2.活动前期,加强联系沟通,协调好工作关系,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为活动争取一个广受支持的软环境;

3.寻求长期的合作伙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长期予以维护,为协会的各种大小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4.负责在活动前争取企业赞助或其他形式的社会资助;

5.对外活动中期,根据相应的活动现场做出相应的对外联系;

6.外联部联系到的经费及物资要及时送交分管会长,由所指定的部门负责;

7.活动结束后,外联部专人负责赞助单位的感谢信及活动后媒体报道工作。

(四)文宣部

宣传部主要行使对内外宣传职能,扩大影响,树立形象。

1.负责与媒体的联系及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2.单独创造机会或利用开展活动的契机,以新闻报道、宣传牌、广播、海报等形式,积极开展对内外宣传,树立健康良好的青年志愿者形象,扩大社会影响;  

3.活动中,负责配合与组织新闻媒体的采访活动,包括新闻稿件的撰写,采访内容的安排等;

4.安排好摄像工作。

第五章 志愿服务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所有志愿活动前必须启动安全预案,参与个人必须签订安全协议书。如志愿者的人身和财产发生一般损害后,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理,根据当事人或他人的过错程度给予批评教育、要求赔偿损失和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并上报项目办。

第十五条 在志愿者服务期间发生重大事故,有关单位应迅速采取措施,同时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稳定情绪,恢复秩序,迅速上报上级单位。

第十六条 因志愿者本人忽视安全生产、违规操作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或志愿者未经组织批准单独行动而发生意外事故的,由志愿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第十七条 由于不可抗力和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事故,由上级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而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由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团委所有。

第十九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条  本办法于通过之日起实施。